海南省人民政府19日对外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优化原有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全球优秀人才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
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根据《办法》,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条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贸港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属于海南省各级具有人才认定权限的部门单位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在当日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本次发布的《办法》是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优化“累计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办法》没有改变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基本要求,而是在设置实际居琼90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将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纳入统计范畴。 二是优化特定行业覆盖范围。《办法》将航天产业纳入享惠范围,精准服务重点产业发展。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全流程监管。《办法》明确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且业务发展与享惠情况相匹配。同时,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副局长陈洁表示,海南省税务部门为高端紧缺人才享惠提供了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一是享惠提醒覆盖全。事前,对符合享惠条件的纳税人,将通过短信、个人所得税APP站内信等渠道发送提醒信息;事中,对于应申请未申请的纳税人,通过系统弹窗等方式及时提醒申报享惠;事后,对应享未享纳税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再次提示提醒。 二是优惠办理自动化。高端紧缺人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渠道可以“一键”轻松申请享受税收优惠。 三是政策辅导渠道多。税务等部门为高端紧缺人才享惠提供了多渠道的政策辅导服务,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综合服务热线(0898-12345)、海南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0898-12366)、省内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咨询政策。 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廖增梁介绍说,自2020年6月实施以来,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累计享惠3.9万人次,在政策效应带动下,海南累计吸引各类人才超过93万人。 2025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4号),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