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 一图读懂↓↓↓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活动与人员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国际科技合作人才与交流项目和经费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海南省优化总部企业团队引才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央组织部等7部委印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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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到2022年,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建设一批开放共享产业平台服务载体,培育一批创新能力显著的优质企业,打造一批以外向型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集群,全面构建高质量产业发展、高层次对外开放、高效益科技创新的海口新格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琼发〔2017〕12号)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企业需求导向,推进涉企政策精准对接市场需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一)基本原则。坚持“谁起草、谁负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海南省行政管辖区域,全省陆地总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南岛陆地面积3.39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00万平方公里。 第二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25年。其中: 第一阶段:2020年至2022年; 第二阶段:2023…
海南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杰出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享受由政府提供的相应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其配偶及直系亲属还可以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领军人才享受就医“绿色…
积极引进国内外名校、名师,规划建设国际学校,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直系亲属就读我省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我省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
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 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其他未就业的,按引才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
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在琼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 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人才,且在本省创业或工作,均可在海南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年龄55岁以下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本科以上毕业生或者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