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海南省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获得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及以上)生产企业,每通过一次认证给予200万元奖励。
《细则》所称的海南省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现代生物医药企业参与国家带量采购、国际认证、兼并重组。
《细则》共五章十二条,对现代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奖补资金的定义、部门职责、奖补对象方式与标准、申报条件与程序、监督与管理、执行期限等作了全面规定。
《细则》明确,支持方式为事后奖补和贷款贴息。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带量采购,对参加国家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按照以中标单价完成实际销售额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进行国际认证,对获得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及以上)生产企业,每通过一次认证给予200万元奖励。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是指通过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CE(欧洲共同体)、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或WHO(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认证,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认证到期后再次获证不再给予奖励。
鼓励省内外企业依法兼并重组本省生物医药企业,就地盘活资产、发展壮大,对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新增银行贷款(指用于兼并重组产生的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贴息,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连续贴息2年。
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带量采购,对参加国家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中标品种,按照以中标单价完成实际销售额的3%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申报企业须为生物医药生产企业;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兼并重组获得的贷款贴息奖励,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企业总贷款利息。
拟奖补单位和资金额度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来源:海南日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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