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10日消息(记者 陈望 实习生 郑慧婷)6月10日下午,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获悉,自贸港法颁布后,紧贴自贸港建设需要,海南省先后制定17件自贸港法规,加快构建自贸港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强了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刘洋 摄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林泽锋介绍,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在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全力推进自贸港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林泽锋。记者 刘洋 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强了立法:一是促进改革创新。紧盯自贸港法明确的地方立法任务推进立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企业破产程序条例等法规,作出有利于市场主体投资经营、公平竞争的制度安排;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立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等法规,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紧盯省委重大改革推进立法。
二是促进产业发展。以立法促进主导产业健康发展。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国际船舶条例、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等法规,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为海南四大主导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立法保障作用;以立法支持重点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在2020年制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口江东新区等三个重点园区单行条例的基础上,2021年作出了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实施的决定,2022年又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赋予园区更大自主权。
三是促进生态保护。坚持生态立省,建设生态一流、绿色低碳的自由贸易港。重视生态领域立法,制定修改了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等一批生态领域的法规。当前,正抓紧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规定以及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规定等法规,呵护海南优良生态环境的法治屏障将进一步织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