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制定资金补贴项目的申报指南。支持旅行社开拓游客市场、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增收、奖励A级景区有序运营、支持邮轮游艇行业复苏、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扩大推广和销售和引导企业提高职工技能奖励等六个项目可以申请资金补贴,最高100万元。
符合要求的企业应在10月27日前完成申报,各市县旅文局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初审工作(申报指南中另有安排的除外)。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申报指南
01支持旅行社开拓游客市场 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以及《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对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 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旅行社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3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31至100名每家补贴6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4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旅行社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或其他严重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请并享受一类纾困补助。2021年1-12月的营收数据前250名的旅行社可提交申请资料和2022年1月份新设立的旅行社可提交申请资料,按照2022年1-9月的营收前200名进行纾困补贴,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2022年1-9月的营收证明。
三、申请材料
(一)资金申请文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无欠税证明;
(五)营业收入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以下材料的时间期间为:2022.01.01-2022.09.30
1.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全部附表,由主管税务部门盖章);
2.收入分类汇总表(按申报营业收入的类别分,如旅游接待、机票代理等),并提供与渠道客商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
3.营业收入财务明细账;
4.2022年7月-9月三个月,与收入相关的银行流水或交易记录。
四、申报流程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市县初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拨付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02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增收 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以及《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对在海南省旅馆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的,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全省排名前200名的住宿业企业,按照不同等级予以经费补贴。第1至50名每家补贴10万元;第51至100名每家补贴7万元;第101至200名每家补贴5万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旅游住宿业补贴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或其他严重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请并享受一类纾困补助。根据2022年1-9月的营收数据进行排名,前250名酒店可提交申请资料,按营收达到400万以上排名位序给予前200位的酒店纾困补助,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营收证明。
三、申请材料
(一)资金申请文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无欠税证明;
(五)营业收入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以下材料的时间期间为:2022.01.01-2022.09.30
1.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全部附表,由主管税务部门盖章);
2.收入分类汇总表(按申报营业收入的类别分,如住宿、餐饮等),并提供与渠道客商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
3.2022年7月-9月三个月,与收入相关的银行流水或交易记录。
4.2022年7月-9月三个月,酒店的入住明细清单(按日统计客房入住情况、客房价等)。
四、申报流程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市县初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拨付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03奖励A级景区有序运营 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以及《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一)对经申报并审核通过的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5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A级旅游景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经省旅文厅统筹安排员工赴三亚支援抗疫一线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景区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和奖励(可与景区营收奖励同时申报)。
二、申报条件
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
三、申请材料
(一)资金申请文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无欠税证明;
(五)营业收入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以下材料的时间期间为:2022.01.01-2022.09.30
1.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全部附表,由主管税务部门盖章);
2.收入分类汇总表(按申报营业收入的类别分,如门票、餐饮等),并提供与渠道客商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
3.营业收入财务明细账;
4.2022年7月-9月三个月,与收入相关的银行流水或交易记录。
(六)申报支援抗疫奖励的A级旅游景区企业,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派员支援三亚的通知》;景区派出赴三亚支援抗疫员工名单,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抗疫荣誉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流程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市县初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拨付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04支持邮轮游艇行业复苏 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突破4000万元的邮轮旅游企业,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0万元以上、300万元至500万元、100万元至300万元的游艇旅游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申报邮轮游艇奖补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从事邮轮旅游、游艇旅游接待业务活动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请材料
(一)资金申请审核表;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无欠税证明;
(五)营业收入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以下材料的时间期间为:2022.01.01-2022.09.30
1.财务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全部附表,由主管税务部门盖章);
2.收入分类汇总表(按申报营业收入的类别分,如游轮旅游、其他等),并提供与渠道客商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
3.营业收入财务明细账;
4.2022年7月-9月三个月,与收入相关的银行流水或交易记录。
(六)申报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申报流程
本次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项目评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须进入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注册登录后进行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项目评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申报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提交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05鼓励旅游商品企业扩大推广和销售 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以及《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对2015年以来历届国家及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奖的我省旅游商品企业按照稳岗就业情况给予纾困补助。按照企业用工人数以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企业用工人数以企业2022年8月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核定),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申报条件
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申报缴纳税款,不存在欠税情形。
三、申请材料
(一)资金申请文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无欠税证明;
(五)企业2022年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所记载信息需包含社保缴费单位名称及缴纳人数等),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局的印章;
(六)企业2015年以来在国家及省级旅游商品大赛中的获奖证明;(提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中国旅游商品大赛、海南省旅游商品大赛其中的1个获奖证书)。
四、申报流程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获奖,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市县初审。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应及时通过“海易兑”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在线报送省旅文厅。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依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审或现场核查,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扶持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拨付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06引导企业提高职工技能 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海南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海南省稳经济助企纾困发展特别措施(2.0版)》《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振兴旅游业的若干措施》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对输送“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多、培养措施典型的排名前8名的旅游酒店、旅行社、景区、旅游餐饮、免税、乡村旅游、旅游商品和装备、高尔夫等旅游企业,按照每家5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鉴于“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是全国首创,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人才培养项目,企业可同时申报省旅文厅纾困措施其他项目奖励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报“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优秀企业补助的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参与2019-2022年度“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的且在我省备案登记的酒店、景区景点、旅游餐饮、旅行社、免税、旅游商品和装备、乡村旅游和高尔夫八大业态旅游企业。
(二)旅游企业制定升职加薪、学习补贴等相关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为学员学习提供便利条件,鼓励学员参与“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
(三)旅游企业积极配合“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的招生宣传工作,主动采取企业内宣、学习动员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确保员工知晓率达到100%。
(四)旅游企业积极组织职工报考“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且已取得学籍的职工总人数排名较多且排名靠前。
(五)旅游企业输送“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占企业全体员工比例较大。
三、申请材料
(一)资金申请文件;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四)《“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参与情况申报总表》;
(五)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鼓励学员参与“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有关措施、新闻报导等佐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
本次资金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以下简称“海易兑”)上开展,按照省级初筛、通知申报、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
1.省级初筛。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初步筛选出“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数量排名靠前旅游企业名单。
2.通知申报。按照初筛的旅游企业名单,通知旅游企业根据自愿原则按时申报,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根据要求,注册登录“海易兑”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3.省级审核。省旅文厅在受理申报材料后,委托海南“旺工淡学”旅游业人才培养联盟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实际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拟补助企业名单。
4.公示拨付。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省旅文厅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拨付方案及项目绩效目标表,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资金。
来源: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财经·证券导报
图片来源于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