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31日下午5点,一辆装载价值416万元药品的货车在海口海关所属海口港海关通关放行,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政策首单扩区业务顺利完成“二线出区”,这也是该业务在海口首次完成全闭环落地。
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作为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海南自贸港最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备受境内外投资者的关注。2022年12月2日,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政策正式扩大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外的园区试点实施。
此次齐鲁制药首批出区的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货物从2022年12月23日开始各项准备工作,仅用了不到10天时间便顺利出区,这也超出了企业的预期。“因为是首次实施,无论是从报关手续还是海关监管等各方面都是一次全新的尝试,而药品又有着监管的特殊性,并无可借鉴经验。”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区”打通了与省外市场加工货物的连接,同时为此后的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货物顺利“出区”提供了经验做法。
由于药品加工流程繁多,销售监管严格,为推进企业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产品生产并顺利实现二线出区,海口高新区与海关、药监、税务、商务等部门联合,全流程梳理企业从生产到二线出货的潜在问题,多次召开加工增值政策问题协调会,并组成在线工作群24小时处理企业诉求,先后在药品监管、税务处理、货物报关等环节流程创新制定办理程序。在省市多个部门联动推进下,确保了企业顺利报关出货。
下一步,海口高新区将与海关、药监、税务、商务等部门通力合作,继续推进维力、万特、舒普等企业尽快完成政策闭环落地,扩大试点企业数量和范围,做大政策应用总量,为医药、医疗器械、食品等企业应用加工增值超30%政策加快发展积极示范,探索经验,助推海口市工业加快发展,做出经济贡献。
延伸阅读
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加工增值30%免关税政策作为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进出口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海南自贸港最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备受境内外投资者的关注。初期试点工作的范围,是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内,最早试点的是洋浦保税港区。在海关总署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试点区域扩大至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截至今年10月,加工增值内销货值达27.2亿元,免征税款2.5亿元。
为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开放,为2025年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做好压力测试,加工增值税收政策获批扩大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重点园区试点实施。试点企业须符合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并满足海关管理要求,海关对其生产的含境外保税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内销时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适用条件】
◈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登记注册并备案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 加工增值率计算
货物出区内销价格:以备案企业向境内区外销售含有进口料件的制造、加工所得货物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
境外进口料件价格:以备案企业自境外进口该料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包括该料件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境内区外采购料件价格:以备案企业自境内区外采购该料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并且应包含该料件运至洋浦保税港区的运输及其相关运费、保险费。
来源:海南日报、海口日报、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