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洋旅游业用海要素保障和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是全国第一个专门从用海要素保障和活动规范层面支持海洋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意见》支持在旅游资源丰富和旅游活动集中的区域,建设海洋旅游基础配套服务设施和必要公共设施。切实保障海洋旅游业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用海空间需求。
《意见》规定了潜水用海根据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海域使用权面积;提出潜水用海、游艇码头和临时用海活动等海域使用权的续期管理要求。
《意见》明确旅游用海应最大程度避让和减少占用自然岸线,规定潜水活动对水下珊瑚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要求,并提出鼓励潜水用海人在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海域,主动开展珊瑚礁生态修复或人工培育,形成适宜潜水的珊瑚生境。要求各相关部门联合通过各类技术手段加强对旅游活动、旅游用海的生态环境保护和补偿等监督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