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出台,从规划、用地标准、市场配置、存量土地和监管等多个方面提出相关规定,提高用地效率,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该办法中提到,海南将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相关空间数据,实现土地管理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和国土空间智慧治理;完善“土地超市”制度,构建规范高效的土地市场服务监管体系;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实施规划和用地全过程管理。
在产业供地方面,对同一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项目实施产业链供地,将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涉及的两宗或两宗以上多种用途地块(不含住宅用地)一并出让,整体供应,提高产业链项目供地效率。在符合安全生产等前提下,全省新供应的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建筑密度原则上不低于40%。鼓励“工业上楼”,鼓励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除机械、装备制造及资源加工等产业有特殊要求之外,标准厂房一般要求两层以上,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5。
在存量土地盘活上,海南将对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进行处置和盘活;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坚持“保留、改造、拆除”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对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等低效用地依法进行再开发。此外,海南统筹开展农村地区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鼓励开发利用农村“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