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海口市政府公布《海口市促进国际及地区航空客运市场发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参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航空区域门户枢纽建设,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拥有国际或者地区航线经营许可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企业”)或者包机企业,给予补贴或者奖励。《办法》自2023年7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办法》旨在将海口打造为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航空区域门户枢纽,推动国际及地区航空客运市场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办法》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起执飞的相关航线。2024年和2025年的相关指标将根据前一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场情况动态调整,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定期公布。
资料图:旅客办理值机。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供图
鼓励开辟国际定期直飞航线
《办法》规定,国际定期直飞航线(包含技术经停航线,不包含空中快线)平均每周执飞不少于1班。国际定期直飞航线,根据飞机机型、航程时间给予三年培育期补贴,每天补贴上限为1班,双通道机型补贴标准在单通道机型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50%。2023年单通道机型的航线补贴标准如下:
(一)往返航程小于6小时(含),按2.3万元/飞行小时补贴;
(二)往返航程大于6小时且小于9小时(含),按1.7万元/飞行小时补贴;
(三)往返航程大于9小时且小于12小时(含),按1.8万元/飞行小时补贴;
(四)往返航程大于12小时且小于15小时(含),按1.7万元/飞行小时补贴;
(五)往返航程大于15小时且小于18小时(含),按3.2万元/飞行小时补贴;
(六)往返航程大于18小时,按3.4万元/飞行小时补贴。
根据当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下一年度的补贴标准,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于当年年底前进行公开公示。
鼓励加密航班,打造空中快线
《办法》规定,对海口至空中快线目标城市的定期直飞航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如下:
(一)香港地区:同一家航空企业每日首班航班不予补贴,每日第二个航班补贴3万元/班,每日第三个航班补贴4万元/班。
(二)澳门地区:同一家航空企业每日首班航班补贴6万元/班,每日第二个航班补贴8万元/班。
(三)台湾地区:同一家航空企业每日首班航班补贴5万元/班,每日第二个航班补贴7万元/班。
(四)新加坡:同一家航空企业每日首班航班补贴13万元/班,每日第二个航班补贴17万元/班。
(五)曼谷:同一家航空企业每日首班航班补贴9万元/班,每日第二个航班补贴11万元/班。
根据当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下一年度空中快线目标城市名单以及补贴标准,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于当年年底前进行公开公示。
资料图:旅客在登机口有序登机。海南航空供图
鼓励发展通程航班(需要同一航班号)
《办法》规定,对定期执飞的通程航班给予补贴。
航线补贴方面,鼓励内地城市经海口中转至国际及地区城市、国际及地区城市经海口中转至国内城市的航班,海口⇋国际及地区城市段在第三条、第五条基础上上浮10%。鼓励国际及地区城市经海口中转至国际及地区城市的航班,国际及地区城市⇋海口⇋国际及地区城市段在第三条、第五条基础上上浮20%。
人次补贴方面,以海口作为中转地,由国内城市经海口中转至国际及地区城市、由国际及地区城市经海口中转至国内城市的航班,每人次给予400元补贴。以海口作为中转地,由国际及地区城市经海口中转至国际及地区城市的航班,每人次给予600元补贴。
根据当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下一年度补贴标准,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于当年年底前进行公开公示。
对定期执飞航线的入境境外旅客(港澳台旅客除外)给予奖励
《办法》规定,2023年入境境外旅客季度客座率达到10%,对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给予400元奖励。根据当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下一年度入境境外旅客客座率要求,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于当年年底前进行公开公示。
鼓励航空企业构建国际及地区定期执飞航线网络
《办法》规定,以航点统计航线数,航空企业年度内运营的国际及地区定期执飞航线数占海口市当年国际及地区定期执飞航线市场总数4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每增加1%,再奖励100万元,单个航空企业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当年运营的国际及地区航线需要连续运营不少于三个月。根据当年政策文件以及市场情况动态调整奖励标准,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于当年年底前进行公开公示。
此外,《办法》还鼓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美兰机场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国民用航空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海南分局以及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共同推动国际及地区客运航线恢复,开展24小时通关、过境免签、“通程航班”等通关便利服务,对相关单位因开展服务需增加的经费给予适当奖励,按照精神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执行,具体方案另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