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省制造业创新发展动能,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加快落实有关要求,根据《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8月4日发出通知,组织开展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定位、领域范围、培育建设等要求,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聚焦石化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航天产业、清洁能源产业(风电)、节能环保产业、高端食品加工产业,兼顾其他产业领域,积极组织优势龙头企业及单位牵头申报。
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自愿选择、自主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打造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的制造业创新生态体系。
申报材料需在“海易兑”系统中填报并提交,所有提交材料均须盖公章,可扫描转换成PDF格式上传,相关表格样式在“海易兑”系统均有模板下载。
创新中心培育认定工作采取“揭榜挂帅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开展。
符合建设条件的牵头单位根据时间安排,于2023年9月8日前在(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海易兑”系统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端口按要求填写表单,上传材料,逾期系统将关闭,不予受理。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023年9月15日前提交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汇总表及正式推荐函至省工信厅。
省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核查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并进行现场核查,拟定创新中心的筹建名单。审核结果将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工信厅予以正式发文公布,列入筹建名单的创新中心进入培育期。经过1-2年培育建设,并通过审核后,正式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原标题:海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开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