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正式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624号),确定海口市等68个地区为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海口市成为海南省首个跨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行列的城市。
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
省营商环境建设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创建信用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以海口市为突破口,加强业务统筹和指导,会同海口市大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构建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为重点,以数据归集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服务实体经济和惠民便企为抓手,以主体权益保障为红线,上下联动、多方发力,迎难而上,逐项对标示范区评选指标要求,积极开展攻坚提升行动,细化责任,落实到人,最终成功入围参评并创建成功,实现海南省示范区“零”的突破,起到了典型示范和标杆作用。
下一步,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将以此为契机,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思想,全面复制推广海口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各城市信用工作的指导,对标创建要求查缺补漏补短板,创新探索更多惠民便企信用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海南营商环境整体水平,加快“诚信海南”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