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决定
(2018年5月13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七届
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让海南成为展示中国风范、中国气派、中国形象的靓丽名片,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
1.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着眼于国内国际大局、着眼于新时代、着眼于未来,充分肯定经济特区建设的历史功绩,深刻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的宝贵经验,对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提出明确要求,赋予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的重大责任和使命。中央12号文件对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作出重大部署,为海南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海南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和千载难逢的机遇,充分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这条正确之路、强国之路、富民之路,主动参与和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构建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雄才大略和深谋远虑,对于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亮点,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的精髓要义。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既有深邃高远的理论指引,又有务实具体的路径安排,是指导海南开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征程、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兴办经济特区的初心,把握好新时代经济特区新的历史使命,就是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改革开放的试验平台、改革开放的开拓者、改革开放的实干家。深刻领会海南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中的独特优势、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把握好战略定位,就是建设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深刻领会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把握好党中央的战略意图,就是要坚持开放为先,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要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下大气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要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先行一步,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表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正确方向。
3.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持续引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是我省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是必须长期遵循和全面落实的具体任务。要在全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大学习、大宣传、大行动,注重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调查研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全省上下深学细悟做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原原本本研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部门和各级党校要加强干部培训。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开展深度解读,做到入脑入心、家喻户晓。加快发展国际化新型智库,鼓励智库开展专题研究,出谋划策。要引导全社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上来,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坚定舍我其谁的信念、勇当尖兵的决心,时不我待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推动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在生态文明建设、房地产调控、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走出欠发达地区高水平开放发展路子、打造廉洁政府等方面争创生动范例,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
二、扎实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4.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海南全岛实施现行自由贸易试验区所有试点政策,到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力争建成投资贸易便利、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学规划区域布局,加快建立分工合理、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产业体系。对照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求,在海口综合保税区、洋浦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更加开放的管理制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制定实行更加精简的负面清单。深化现代农业、旅游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一些重点领域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和准入限制。最大限度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实行“一线放开,二线高效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建立一线进出货物负面清单。加强口岸管理部门的执法合作,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全球维修、邮轮贸易、保税展示交易等新业态,推动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创新贸易综合监管模式。扩大金融开放,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稳妥有序开展离岸金融业务。
5.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按照“体现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海南发展定位”的要求,充分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发展经验,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打造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到2025年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制度、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的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要及时总结59国外国人入境旅游免签政策实施效果,加大出入境安全措施建设,逐步扩大免签范围。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构建人流、物流、资金流自由进出的开放新高地。
6.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加快构建与国际贸易规则相接轨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全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批“一张网”“一枚公章管审批”,编制全国最少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多规合一”下的“零审批”,最大限度取消十二个重点产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调整下放省级管理权限,推动关联、相近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实行建设项目“一口受理”“两验终验”,推进“函证结合”“容缺后补”等改革。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建设国际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企业专属政务服务新模式。规范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国际化的法律服务机构,成立国际专业仲裁调解机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强对产权的司法保护。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精心组织开展百日大招商(项目)等活动,不断完善招商政策制度体系,积极引进外商投资以及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以最好的资源和最好的服务吸引全世界的投资者参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
7.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完善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进出岛人流、物流、资金流进行精准管控。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健全贸易风险防控体系,实施货物进口清单管理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海关监管方式,完善对国家禁止和限制入境货物、物品的监管,高效精准打击走私活动。建立多部门协作的疫情疫病和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洗钱、恐怖融资及逃税等金融犯罪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实行最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完善房地产调控机制,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防止房价大起大落。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控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解决风险防控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支点,打造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8.深度谋划利用好博鳌亚洲论坛。高水平建设好博鳌田园小镇,营造非正式、舒适、和谐的会议氛围,保持和展现小镇的田园风貌特色。加快完善博鳌核心区会议会展设施,建设开展重要外交外事活动和中外人文交流的酒店服务和保障场所,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打造好我省参与博鳌亚洲论坛的品牌项目,高水平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岛屿经济分论坛、中国—东盟省市长对话、南海分论坛等海南主题活动以及中非合作圆桌会议等公共外交活动,深度参与澜湄合作,更好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充分挖掘利用博鳌亚洲论坛资源,加强对世界500强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招商推介,扩大与政界、商界、学界、侨界的交流合作。
9.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政策措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教育、农业、旅游、科技等交流平台,鼓励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吸引国际组织在我省设立区域总部和专业性总部,吸引境内外大企业在我省设立国际总部、区域总部或职能总部,以世界一流标准打造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总部经济区。促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港口的合作对接,扩大第五航权开放,努力建设亚太供应链中心枢纽和国际快递航空货运枢纽。加快推进琼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以南海为地缘纽带,围绕旅游、环境保护、海洋渔业、人文交流、创新创业、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推动构建“泛南海经济合作圈”。
10.加强区域合作交流。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谋划建设琼港、琼澳服务业合作园区,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和北部湾城市群合作机制,广泛开展经贸合作,共同推进南海保护与开发,加快建设粤桂琼海洋经济合作区,密切与香港、澳门在海事、海警、海上搜救、经贸、旅游、金融、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台湾地区在教育、医疗、现代农业、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领域合作。深化琼州海峡合作,推进港航、旅游协同发展。加强与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交流合作,共同谋划建设一批合作园区。
四、高起点谋划和推进重点改革,着力破除体制机制弊端
11.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完善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等各类开发边界内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细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合理校核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加快完成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划定工作,完善市县总体规划。建立常态化、实时化督察机制,强化各层级规划管控。加快“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建立“多规合一”动态维护机制,推动规划编制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12.加快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税收政策,逐步探索建立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相匹配的财税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实施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创新实体经济与金融结合机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大力引进外商独资或控股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资金管理等金融企业。成立国有控股的海南国际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合作者,加快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积极发展创新创业金融,引导海内外资本建立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并购基金等,强化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初创期的投入。
13.深化农垦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全面巩固新一轮农垦改革成果。完善海垦集团和二级企业投融资管理机制、授权经营和监管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农垦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农垦项目和国有农场改革。全面完成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序推行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以资本为纽带整合垦区产业资源,组建大型产业集团。
1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推行公司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和职业经理人制度。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商业类、公益类企业特点,实施差异化考核。探索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推进国有企业挂牌上市,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15.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在全省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不同权属、不同用途建设用地合理比价调节机制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统筹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类型土地的农民收益,推动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推动城市资本、技术、人才下乡。
16.加快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党政机构改革。落实全省一盘棋理念,按照东、西、南、北、中五大行政区域进行整合,形成“南北两极带动、东西两翼加快发展、中部山区生态保育”的全省总体空间格局,结合经济社会、人口地理、资源禀赋、历史人文、民族区域自治等因素,推进行政区划改革创新,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和行政区划结构体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与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服务国家战略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全国率先完成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按照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将职能相近的部门、业务范围趋同的事项相对集中,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将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事务交由下级政府承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行使好国家赋予海南的省级政府自主权,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改革过程中要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五、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7.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培育壮大十二个重点产业为抓手做强实体经济,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进旅游业、农业、医疗、文化教育、房地产业等结构性调整,提升产品质量,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省,高标准建设一批大型旅游综合体、旅游度假区、特色风情小镇、主题公园、科技博览园等,构建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重点、文体旅游和健康旅游为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聚焦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物流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引进规划、设计、会计、法律、建筑工程、国际结算、知识产权、广告、影视、会展等国际化专业服务机构,促进服务要素集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卫星导航、人工智能和多种产业融合。大力发展网络文化、游戏动漫、影视制作、虚拟现实、电子竞技等数字创意产业,组建全球数字创意产业联盟。
18.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省部共建空间对地观测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航天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加快建设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南繁实验室、南繁科技城,建成集科研、生产、销售、科技交流、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打造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依托现有医药产业基础,探索开展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划定特定区域建立检验检疫中心、中转隔离基地(保护区)、基因库、品种交易中心等,建设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国际离岸数据中心,探索离岸创新创业跨境投融资,打造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完善科研投入、税收、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等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探索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设中国(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引入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建立全球性的知识产权投融资市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
19.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推动公共资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高水平建设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独具海南特色的美丽乡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品牌兴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打造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创设海南特色农产品期货品种,建设以天然橡胶、咖啡等为主的国际热带农产品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和价格指数发布中心。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实施农民增收计划,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促进乡村净化、绿化、彩化、亮化、美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20.加快构建现代化“五网”基础设施体系。按照适度超前、互联互通、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原则,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推进海口机场改扩建,推动三亚新机场、儋州机场、东方/五指山机场建设,加密海南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推进环岛高铁升级改造,打造琼南、琼北地铁网,推动海口至湛江高速铁路及其他便捷交通方式建设;加快“丰”字型高速公路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改造提升环岛高速公路,建设环岛滨海旅游公路;优化整合港口资源,提升“四方五港”建设水平,做优做强海口、洋浦港,推动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实现旅客和货物无缝对接。建设“数字海南”,推进城乡光纤网络和高速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5G商用进程,实现光网全岛覆盖,着力提升南海海域通信保障能力。推进电网主网架结构建设和城乡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开展智能电网、微电网等示范项目建设;建设昌江核电二期等新能源项目,构建以核电、气电、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清洁能源发电体系。构建覆盖城乡供气管网,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管道气。加快建设迈湾等大型水利枢纽及灌区工程,加快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以高节水标准建设全岛农田水利设施。全面建设海绵城市,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综合管廊建设,完善全省城镇防洪、防涝、防潮、防台风设施。
六、深入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21.进一步开放旅游消费领域。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放宽免税品种限制,提高免税购物限额,实现对离岛旅客全覆盖。按照相关要求逐步放宽邮轮旅游管制,优化对邮轮和邮轮旅客多点挂靠、入境免签、检疫检验等服务,加快建设三亚邮轮母港,在三亚等邮轮港口开展公海游航线试点,开通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跨国邮轮旅游航线以及环海南岛、海上无目的地邮轮航线。放宽游艇旅游管制,推动琼港澳游艇自由行。有序推进西沙旅游资源开发,稳步开放海岛游。
22.培育壮大旅游消费新业态。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促进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制定实施境外患者到先行区诊疗的便利化政策,打造国际化医疗技术服务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特色康养旅游。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积极培育艺术、动漫数字、网络娱乐、数字创意、数字阅读等新兴文化消费业态,促进传统文化消费升级。充分用好国家赋予的演艺娱乐业开放政策,加快引进高水平的国际文化演艺节目和品牌,鼓励设立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中方控股),设立国际艺术品展示拍卖平台,打造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省级体育中心,积极发展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等项目,打造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引进和举办国际一流体育赛事。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创新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规则,探索设立新的票种,适当提高返奖率。研究制定空间规划、土地供给、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旅游项目建设。
23.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推动旅游企业优化重组、上市融资,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集团。鼓励发展各类生态、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酒店集团和著名酒店管理品牌,建立体现海南特色、满足国内外游客差异化需求的多元化住宿供给体系。以海口、三亚等区域中心城市为重点,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品位步行街、大型消费商圈和中高端商品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建设“智能店铺”“智慧商圈”。完善跨境消费服务功能,打造“线上集成+跨境贸易+综合服务”的全球跨境电商贸易服务中心。开展服务消费促进试点。健全旅游服务的标准体系、监管体系、诚信体系、投诉体系,建设商务诚信示范省,营造优质的旅游消费环境。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整合旅游营销资源,建立健全旅游大外宣机制,扩大海南旅游知名度、美誉度。
24.提升旅游消费国际化水平。全面放宽旅游市场准入,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资本和智力资源,采用国际先进理念进行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加强旅游通道建设,提升国际游客入境便利化水平。积极培育中外合资旅行社,鼓励发展出境旅游业务。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业理事会等国际组织在课题研究、人员培训、体育赛事等方面的合作,利用岛屿观光政策论坛推动区域旅游联合发展。持续推进旅游设施和旅游要素国际化改造,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旅游管理体制,推动更多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优化国际会议赛事展览监管,进一步简化展品检疫审批管理,积极引进国际顶级专业会展公司,高水平举办中国(海南)国际商品博览会、国际品牌博览会、国际海洋产业博览会、中国文化旅游博览会和国际电影节。
七、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建设海洋强省
25.加强南海维权和开发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制定和实施维权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逐步推进码头、机场航空、船舶、指挥平台等建设。实施南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南海资源开发服务保障基地建设,规划建设海南岛本岛及西沙海域海上救援基地,推进南海海上综合救援保障体系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化,逐步实现海陆空救援保障设施全面覆盖,提升深远海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法院行使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司法管辖权,完善涉海审判机制,加强海上巡回法庭和岛屿审判点建设,推动涉海刑事案件纳入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探索设立海事检察院。创新渔港投建模式,推进重点渔港建设升级。大力推进渔船避风锚地建设。
26.高起点发展海洋经济。坚定走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大力引进国内外航运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营运中心,鼓励境内外企业和机构开展航运保险、海损理算、船舶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努力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积极推进澄迈等油气勘探生产服务基地建设,高质量发展以洋浦、东方为中心的临港海洋产业,建设大型原油成品油储备中转基地。探索油气产业发展新模式,试点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南海资源开发。推动省部共建琼东南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先导试验区,加快推进南海天然气水合物、海底矿物商业化开采。加快建设三亚海上旅游合作开发基地。坚持集约、集群、环保、园区化、高技术方向,加快培育海洋医药、海洋生物制品、海洋保健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资源、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等新兴海洋产业。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发展深远海智能养殖渔场和休闲渔业,打造现代渔业产业链。
27.加快发展海洋科技。加强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完善提升深海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打造国家深海基地南方中心。积极推进深海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三亚)深海科技创新中心、中电科海洋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推动深海空间站、深海载人潜水器、海底观测网等重大装备落户海南。引进我国海洋领域的优势科研机构、高校、央企,共建海洋科技示范园、海洋信息处理基地、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基地,打造海洋科技中试基地和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开展国家“智慧海洋”南海区域示范建设。
八、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28.建立健全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和监督评估机制,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军民融合政策制度体系,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军地基础设施、科技、教育、医疗等资源共享共用。完善军地土地置换政策,保障军事用地需求,促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推动军地建设规划体系化衔接,强化军地空间开发和重大工程建设对接。深化空域精细化改革,扩大低空空域开放,理顺民用机场管理体制,先行先试通用航空分类管理改革。
29.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工程。依托文昌航天发射场,以保障载人航天、轨道空间、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专项任务为中心,做大做强商业卫星发射、重型运载火箭、空间信息应用、航天育种、航天医学、航天科普旅游等航天产业,加快建设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建立空天海洋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遥感信息、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推进南海岛礁海事、海洋、气象等民事项目建设,完善西沙、南沙海上救援、综合执法、设施设备、后勤补给等服务功能,建设生态岛礁,打造南海军民融合精品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战略能源储备基地。
九、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30.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率先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现代监管体制,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加快建立更具权威性、专业性的执法队伍。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离任审计、损害追责、督察巡视以及公益诉讼等制度利器,推动形成权责一致、党政同责、依法问责、终身追责的制度闭环。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深化环境资源审批改革,加快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完善形式多元、绩效导向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及覆盖各类、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国际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1.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海洋国家公园,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生态环境脆弱和敏感区域内居民逐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严格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整合开发,确保建设用地总量在现有基础上不增加、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立重点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制定实施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规划,实行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管控制度。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
32.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探索建立水权分配和转让制度。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探索通过租赁、置换、地役权合同等方式规范流转集体土地和商品林,逐步恢复和扩大热带雨林等自然生态空间。实施国家储备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乡土珍稀树种木材储备基地。制定实施海南省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办法,建设森林旅游示范区。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开展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加快构建绿色标准体系,建立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创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大数据建设,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
33.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开展能源综合改革,扎实推动电力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加快构建以清洁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清洁能源保障体系。开展出口产品低碳认证。建立闲置房屋盘活利用机制,鼓励发展度假民宿等新型租赁业态。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在出行、教育、职业培训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全面禁止在海南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
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
34.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完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强化乡镇村主体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精准识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整合各类扶贫资源资金,精准投向,抓牢发展产业和实现就业两个关键,注重扶志、扶智,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促进脱贫提质增效。到2020年,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35.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大力引进岛外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加快“一市(县)两校一园一院”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医疗水平。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实施基础教育提质工程。协调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创建海南文明岛。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网上剧院等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提升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
36.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大力培育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开展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改革试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快完善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体现工作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和正常增长机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创新社会救助模式,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专项救助向低收入家庭延伸。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与本地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
37.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快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管理“三位一体”建设,构建跨部门政法大数据平台,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智能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黄赌毒。加强人口动态数据收集分析,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基础信息采集、人口信息共享、人口形势协同分析、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等机制。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登记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促进乡镇(街道)治理和城乡社区治理有效衔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一、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完善人才发展制度
38.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打造“南海名家”“南海英才”“南海工匠”等系列人才培养品牌,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高端人才。制定实施重点产业领域领军型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加强热带农林、热带海洋、热带医学、国际旅游等特色学科建设。聚焦特色领域和重点产业,积极引进国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省内外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创办一批具有海南特色的国际学校。鼓励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个人单独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培训机构。制定实施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省联合审批办法,完善联合审批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专业人才培养专项基金。
39.推动“百万人才进海南”。深度对接国家级人才计划,完善人才援琼机制。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人才政策,吸引集聚懂国际规则、懂国情、懂省情的各类人才。对顶尖人才集中政策和财力予以重点支持,争取团队整建制引进。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系列引才计划,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扩大海南高校留学生规模。吸引国内外高校毕业生落户海南,着力解决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初期的实际需求。创新“候鸟型”人才引进机制,允许内地国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规定在海南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外籍、港澳台地区技术技能人员及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就业、创业、居留等有关规定。探索建立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
40.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准入,允许各类高层次人才、知名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在全省自由落户。实施人才安居政策,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发放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等形式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以生态环境优势和居住成本优势增强对省外人才的吸引力。深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扩大异地就医人群范围,鼓励发展商业补充保险。完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政策。打造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开通服务绿色通道,推动落实人才待遇。
十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正确方向
41.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过程,以更高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4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在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上勇当先锋,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做好表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注重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坚决维护以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坚定文化自信。
4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三十三条实施细则,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对党内生活的侵蚀。深化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的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制定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守则和具体规章,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落实监察法,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4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落实省委关于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的十条要求,突出政治标准,着力提拔重用全面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勇于担当、思想解放、能力突出”的好干部。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加强与国内发达地区的公务员交流学习,开展公务员国际交流合作,稳妥有序开展公务人员境外培训,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改革,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完善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区历练的机制。完善体现新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45.切实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健全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与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法规构架。需要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抓紧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作用,积极争取并行使好国家赋予海南更大的经济特区立法权。探索建立与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合理设置司法机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机制。
46.完善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省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领导,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委员会负有对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职能。健全省部协调机制,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协同协作,共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决定要求,结合《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条块结合、上下衔接的具体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各市县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委报告。建立健全改革督察制度,实现督察问责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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