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申报2023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继续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主导产业和南繁、深海、航天三个未来产业为重点, 围绕产业发展、 低碳生态环保、民生公共服务、“五网”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重点(重大)项目,助推海南自贸港建设。
申报原则
相关申报项目要求符合“多规合一”、海岸带开发与保护、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原则,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项目应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具有较大投资体量、较大建设规模、较强带动作用。
申报新开工项目,2023年必须开工建设。
纯商业住宅房地产项目、以安置房等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项目严禁进行申报。
申报范围
01产业发展类
包括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制造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
02低碳、生态环保类
包括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装配式建筑、生物降解等。
03民生公共服务类
包括学校、医院、疾控中心、文体中心、安置区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等。
04“五网”基础设施类
包括路网(机场、港口、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光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4G网络、5G网络等)、电网(核电、气电、抽水蓄能、智能电网、电网主网架等)、气网( LNG气站、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管网等)、水网(水系连通、水利枢纽、灌区、供水设施等)。
申报标准
★ 申报的旅游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路网”“光网”“电网”“气网”项目总投资应在10亿元(含)以上;
★ 制造业项目、热带特色高效农业项目以及民生公共服务项目总投资应在5亿元(含)以上;
★ 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低碳、生态环保项目以及“水网”基础设施项目的总投资应在3亿元(含)以上。
同时,申报项目的年度计划投资在1亿元(含)以上。
中部地区(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的省重点(重大)项目的总投资和年度计划投资可在上述申报标准的基础上下调50%。
省委省政府确定列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其他项目(如环岛旅游公路驿站项目等)可不受以上申报标准的投资额限制。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