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近日发出通知,开展2023年度省级会展项目申报工作,计划于2023年度在我省举办的5类专业展览或会议可提出申报。
五类专业展览或会议为: (一)省政府主办或者参与主办的专业展览或会议。 (二)省级重点培育的现有品牌专业展览或会议。 (三)首次在我省举办列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的专业展览(参考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2021年度《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排名)。 (四)首次在我省举办有参会代表来自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有总人数不少于8人的境内外国家或地区现任副部级以上政府官员、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世界500强中国区副总裁及以上人员、全球排名前50大学的教授参加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不含党政机关工作性会议、联欢联谊类会议以及节庆、赛事类活动等)。 (五)2020年7月以来列入省级会展支持计划且获得省级会展资金支持不超过三届的现有专业展览或会议。 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2022年9月30日前,申报单位根据专业展览或会议主题所属行业性质向相应的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其中商贸行业类专业展览或会议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委员会申报。 (二)市县政府引进首次在我省举办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或者列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名前三名的专业展览,确需申请省级会展资金支持的,经市县政府评审后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本市县2023年度省级会展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提交省商务厅审查。 (三)2022年10月31日前,省级产业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对申报的会展项目组织内部评审后,编制本行业2023年度省级会展项目计划及资金预算提交省商务厅审查。 (四)省政府主办或者参与主办的专业展览或会议,由承办的省直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相关情况及资金预算提交省商务厅汇总。 来源: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综合海南省商务厅、海南日报 封面图来源于海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