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于“413”重要讲话中提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2020年6月1日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以来,海南自贸港各方面发展正在稳步推进。普华永道将提炼总体方案要点,对制度设计与重点任务进行梳理,追踪近年海南自贸港发展与落实的最新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政策提炼与落地解读,为决策者、企业与投资者带来一周年总体方案落地阶段性总结。
一、初步提升资金支付与转移便利度,促进资金跨境流动
二、税收制度向国际自贸港看齐,“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成重点
三、自由便利的运输政策先后落地,稳步推进贸易蓬勃发展
四、金融制度在积极探索阶段,未来更为开放的政策可期
本期将主要针对要点一、二及三的部分内容进行梳理和分享。
1. 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
2. 进一步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
3. 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提高兑换环节登记和兑换的便利性,探索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投资管理。
4. 封关后,建立健全跨境支付业务相关制度,营造良好的支付服务市场环境,提升跨境支付服务效率,依法合规推动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2019年1月1日,海南已正式上线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与上海自贸区2014年上线的FT账户体系,及2019年11月广东自贸区与天津自贸区上线的FT账户体系相同。
2020年6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发布《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推荐企业,开展货物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实现银行审核从事前向事后转变。7月4日,海南省某国资银行分行作为首家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银行,为当地某实业公司办理了试点业,务该公司每年进出口业务所办理的贸易外汇收支额近1000万美元,此次办理试点业务、向银行申请收付款过程,用时从以往的半天缩减到了10分钟。
FT账户是本外币合一的多币种账户,可以实现9种不同货币的自由划转,可以方便企业用一个FT账户来做不同币种的结算,免去开立多个账户的烦恼。
从目前已经明确的政策内容和落地情况来看,海南自贸港的外汇业务管理仍达不到香港和新加坡的开放水平,距离跨境资金流动完全开放仍有距离。
1. 封关前,按“一负三正”4张“零关税”清单进行管理,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2. 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一线”放开的“一负三正”4张“零关税”清单已落实3张,仅剩下岛内居民免税正面清单暂未落实。
2020年11月1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政策正式落地。
2021年12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政策正式落地。
2021年3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政策正式落地。
海南正逐步达成国际自贸港的“零关税”水平。对比香港和新加坡国际自贸港,大部分货物进出口时关税为零,主要对酒类、烟草、石油类、甲醛、机动车等类别的货物征关税,而海南在封关前实行的“一负三正”免税清单已初步实现“零关税”进出口,但与香港和新加坡的“零关税”商品范围仍有差距。
1. 从总体方案发布之日起,对注册在海南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 封关后,全面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累计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册在海南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已落实。
15%企业所得税政策细则根据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31号文“)和2020年7月31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已明确,并且,海南省税务局2020年4号公告和2021年1号公告对“实质性运营”进一步进行了细化。
海南鼓励类产业目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明确。
三大产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已落实。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15%个人所得税政策已落实。
根据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2020年12月15日发布的《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15%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正式落地,纳税人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查询,确定是否被纳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名单。
企业所得税:海南15%的企业所得税率大幅低于中国内地的一般税率,且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对海外股息免税的政策,更是借鉴了各类常见控股平台所在地的通常处理原则,确保“走出去”企业的利润可以低成本回流。
个人所得税:海南封关后将实行的3%至15%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将大幅低于中国内地和国际自贸港水平,尤其表现在最高档15%的税率。
在全岛封关运作的同时,依法将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启动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相关工作。
将现行的各项税费简并为销售税仍在落实中。
简税制是国际自贸港的重要制度特征,海南未来实行简税制将是一项重大改革。
香港与新加坡自贸港的税制简化,以属地原则征税,对投资者来说极有吸引力。香港仅有三大主要直接税种: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房地产物业税;新加坡的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并且与70多个国家免双重课税。
简化哪些税项和税率情况是未来改革的重点,现在还不清楚。
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是实现贸易自由便利流通的重点要素和必由之路。实施高度自由便利开放的运输政策将有助于提升口岸营商环境、优化物流业税制改革、拓展空港航线,从而吸引航运业集聚,提升口岸规模与能级,实现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推动建设贸易自由流通的海南自贸港。
1. 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
2. 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
3. 研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经营管理体制及海员管理制度;
4. 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船舶联合登临检查构建高效、便捷、优质的船旗国特殊监管政策。为船舶和飞机融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限制,探索以保险方式取代保证金。加强内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间运输、通关便利化相关设施设备建设,合理配备人员,提升运输来往自由便利水平。
2020年11月9日,海南海事局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规定》,优化船舶登记办理流程,初步实现船舶登记便利。
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已首单实施并落实。
早在2016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便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办法》,明确在自贸区进行国际船舶登记不受“中方投资人出资额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的股比限制。
航运经营管理体制及海员管理制度暂未落实。
有关提升运输便利化和服务保障水平的各项政策与措施暂未落实。
便利的船舶登记程序将有助于提升口岸营商环境,吸引船运企业将其船舶注册在该国家和地区,成为该地船籍,上缴相应的管理年费、税费等,如:巴拿马凭借着宽松的船籍注册要求、政策优势和开放的制度,吸引了全球约20%的船舶注册在巴拿马,为世界第一船旗国。而海南目前的船舶登记程序与世界领先的船旗国相比,吸引力还不够强。
洋浦港要建设成为大型中转和货物集散港口,吸引船舶前来注册,除船舶登记程序外,关键还要看税收、检验、船员、融资及法律等更多方面。未来,海南在物流业税制改革、航运经营管理体制、海员管理制度、船舶临检制度、船旗国特殊监管政策、船舶和飞机融资金融服务等方向的探索将成为下一步的突破重点。
后续内容将在海南自贸港总体方案发布一年了!具体政策落地得怎么样?普华永道解读来了(下)继续展开,敬请关注。